113學年度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習扶助執行成效檢核平台
 
大新化區>南化區>114641-市立西埔國小
 
項目 檢核成效指標 指標佐證資料
(網路審查佐證資料)
檔案確認

行政運作
(13%)

1.成立學生學習輔導小組並定期召開會議 1-1 實施計畫(附表1)。【2%】
1-2 學習輔導小組名冊及分工表。【2%】
(小組成員應考量代表性及功能性)

1-3 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【5%】
(1)受輔學生名單(包含經篩選測驗結果依國語文、數學或英語一科目有不合格之情形者、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需學習扶助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受輔可提升學業成就者)。
(2)成長及篩選測驗情況。
(3)結案(若無結案學生亦須說明情形)與轉銜情況。
(4)行政運作(如:開班規劃及獎勵辦法之制定及落實情況)。
(5)期初及期末會議紀錄。(含未滿6人及整學年不開班會議紀錄。)

2.參加本局辦理學習扶助期初說明會及期末行政成效會議 2-1 檢附研習證明。【4%】(資料由本局提供)  

宣導入班
(15%)

3.宣導 3-1 對參與本計畫之授課教師、學生及家長宣導本計畫精神和內容(附表2)。【2%】
3-2 學習扶助入班通知單。【2%】
4.開班規劃 4-1 學校暑假、第1學期、寒假、第2學期等4期開班及國語、數學及英語各科開班情形。【5%】 (以上資料由本局提供)  
5.異動轉銜 5-1
國小六年級個案學生是否完成下修測驗(國小端指標)。【3%】(資料由本局提供)
國小六年級升國一之個案學生,國中端請依新生報到系統資料,規劃暑假開班(國中端指標)。【3%】(資料由本局提供)
 
5-2 114年6月確實完成個案轉銜(國小6月20日前完成轉銜;國中6月30日前完成接收)。【3%】(資料由本局提供)  

教學與學習成效
(58%)

6.教學作為與學習成效

6-1 檢附帳號使用次數一覽表(請各校上傳使用次數一覽表,統計期間為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) (附表 3)【4%】

6-2 應入班未入班學生
1.填寫(附表4相關)之表4-1應入班未入班學生名單
2.依據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文三科分列學生個人篩選測驗結果(表4-2)
3.原班授課教師填寫學習扶助進度表(表4-3)需核章)。
【3-4,7年級,呈現三科之優良表件各一份,共21%】

6-3 已入班學生(學習扶助班)
1.填寫(附表4相關)表4-4學習扶助入班學生名單
2.依據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文三科分列學生個人篩選測驗結果(表4-5)
3.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填寫學習扶助進度表(表4-6)需核章)。
【3-4,7年級,呈現三科之優良表件各一份,共21%】

6-4 113年12月成長測驗較113年篩選測驗,國語、數學、英語各科受輔學生進步率達60%以上。【9%】(資料由本局提供)

 

6-5 主動瞭解並分析學生參加學習扶助後,成長測驗成績未進步原因及解決策略(附表5)。【3%】

特色作為
(14%)

7.規劃並實施學習扶助之特色作為

7-1 公開表揚校內績優教師、行政人員及受輔進步學生之作法 (檢附活動照片及相關書面資料)(附表6)。【3%】

7-2 擬訂學生參與學習扶助之鼓勵計畫、作為。(例如:引導學生施測正向作答、提供入班誘因等) (檢附佐證資料)【3%】

7-3 請檢附相關實施計畫或執行成果等佐證資料,並加上時間日期及文字說明。【8%】 (如學生參與課程後較以往有明顯的學習興趣與信心、自辦學習扶助相關研習、課中抽離式學習扶助、參與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榮獲獎項、學習扶助感人事蹟實例、自行設計或篩選編訂學生之學習教材、校內依「國民中小學成績評量準則」於學生學習過程中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,實施學習扶助及相關補救作為等)。
每檢附一項成果可得2分,至多上傳4項。

7-3-1 佐證資料-1【2%】
7-3-2 佐證資料-2 【2%】
7-3-3 佐證資料-3 【2%】
7-3-4 佐證資料-4 【2%】

加分項目
(4%)

8.發掘校內學習扶助績優人員

8-1 能踴躍參加本市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。 (資料由本局提供)
(1)參加鐸聲伴學。【2%】
(2)參加學習潛力。【2%】